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工具 权证业务“呼之欲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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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8:0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6月13日电(记者潘清)作为配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在酝酿推出权证业务。13日,上证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这个《暂行办法》所指的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
《暂行办法》规定了申请在上证所上市的权证应符合的条件,包括约定权证类别、存续期间、行权价格、行权日期、行权结算方式、行权比例等要素;申请上市的权证不低于5000万份;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3个月以上18个月以下;发行人提供了符合规定的履约担保等。 此外,《暂行办法》还对权证的履约担保、交易及终止上市交易、信息披露、行权、交易佣金和费用等作出了规定。上证所理事长耿亮曾在本月初举行的一次论坛上透露,上证所将积极推动股份分置改革试点的深化和发展,包括加快开发权证产品,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新的工具,同时也为上市公司建立管理者激励机制创造条件。 此间市场人士表示,上证所为权证业务的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权证这一全新的投资产品已经“呼之欲出”。(完)(责任编辑:罗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