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干部”“借”钱进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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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8:2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安徽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章台因冒充反贪工作人员去骗取他人钱财,最终把自己送入了牢房。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21日,刘章台来到阜阳市某信用社,找到时任该社副主任的赵某,假称自己是某反贪局的工作人员李某,并谎称赵被人举报涉嫌职务犯罪。此后,刘又以家中出事为由提出借款30000元,赵当即从信用联社以自己的名义贷款30000元人民币交
2004年9月23日,被告人刘章台来到颍东区某信用社故故技重演同样得手,但后来让人识破,被扭送到公安机关。 被告人刘章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