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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罚“刘董”污染费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8:40 沈阳今报

  记者肖春平/文 李浩/摄

  人大代表不接受处罚。

  今报讯 作为省人大代表的刘希贵,拒绝接收环保罚单,这是昨天省环保局去辽阳查处时遇到的情况。

  用省环保局一位负责人的话说,拒绝收罚单的情况有,但作为省人大代表这么做的就太少了。面对罚单

  这个东西我不收

  昨天,省环保局到灯塔高速公路收费口附近的辽阳市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执法,因为公司一个年产4万吨天然脂肪醇工程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就擅自开工。

  昨天下午,在工程现场,工人们还在忙碌着施工,大吊车也在不停地一车一车运着。省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说,这样的项目应该由省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始建设,像这样未经环评就擅自开工的行为是环保部门坚决不允许的。

  “你公司项目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属违规行为。”当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向公司出示处罚告知书时,身为省人大代表的公司董事长刘希贵却说:“这个东西我不要。”解释理由

  没有时间搞环评

  经历多次环保执法的执法人员,没料到作为省人大代表的公司董事长会拒收罚单。不过,最后环保部门还是出具了罚单,并按照规定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公司还将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说起项目不做环评就开工的原因,刘希贵说,项目工程要赶时间,公司没时间也没钱搞环评。而据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环保局曾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是在2005年1月28日收购了原灯塔市化肥厂。5月初,双方的各项手续交接完毕,项目随即开工。时至今日,项目开工已经有一个月。执法部门

  不接罚单法院见

  “此项目是市政府要求加快建设的,有责任也应由市政府承担。”在僵持了约半个多小时后,刘董事长仍不愿意承担被处罚的后果。“7天后,我们将下发行政处罚单,即正式的处罚单,到时候如果灯塔公司再不接受处理,那么我们将把此案交法院,让法院来处理。”省环保局这位负责人说,虽然刘希贵没有接收处罚告知书,但事实上已经知道处罚一事,他们将把此案进行到底。

  据悉,此民营企业的总投资额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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