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减半纳税 股权分置免征三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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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8:55 宁夏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下发《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股权分置试点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
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