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制办鼓励市民参与立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8:57 桂龙新闻网 | ||||||||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广西政府法制网(www.gx-law.gov.cn)上全文公布7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以征求市民意见已近半个月。为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自治区法制办又通过有奖征集的方式,鼓励市民行使自己参与立法的权利。 在广西法制网上公布的这7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涉及到燃气、医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红头文件的管理等方面。这是区法制办第一次以
自治区法制办公室主任林日华说,政府在立法阶段邀请公众参与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起草和修改,运作一段时间后,将作为一个制度确定下来。据悉,以往政府立法,主要是由相关业务的厅级部门起草后,交政府审批。 在目前情况下,法规多为部门起草,立法大多追求处罚权和管理权,为部门规定的权力多,义务少,而为老百姓规定的权利少,义务多。少数人立法,老百姓不知道,不明了。往往办法出台后,执行过程中不易得到老百姓的理解。为改变这种局面,特别是在2004年国务院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通过让老百姓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提出意见,社会多方面参与,在立法模式上逐步淡化部门立法的色彩,使立法具有科学性,民主性。 目前,7件征求意见稿已全文公布在网上,市民可以通过上网、信件、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参与法规的起草与修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法制办整理、分析和研究后,法制办将根据意见和建议的可行性、能否采纳等,汇总向政府反映,并向提出建议的市民进行答复。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郭燕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