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法规争取五年后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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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0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杜舜 实习生/郑小梅 通讯员/徐桂林 蒋明)近日,广州市人大第十二届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垃圾分类回收宣传和操作的建议”,市环卫局昨天答复称,广州环卫局近期将组织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国内垃圾分类收集情况,争取用5年或者更长时间,形成垃圾分类法规的基本框架。 垃圾分类面临“四道坎” 广州垃圾分类为何难推行?环卫部门有关专家表示,目前导致广州市“垃圾分类难”主要有四方面原因:首先是没有建立“前期分类投放、中期分类收集运输、后期分类处理利用”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随手丢垃圾、分类运输工具严重不足、经费不够等现象依然十分严峻。其次,终处理前的垃圾分类回收效益成本比低也是一方面原因。而我国目前还无法禁止家庭、拾荒者等对垃圾分类利用或卖钱,经过三轮分类回收后剩下的垃圾无论是运用机械分类还是利用人工分类,回收效益成本比都非常低。再次,垃圾终处理利用设施还未建成。因为垃圾终处理设施建设都是巨额投资的大项目,小项目达不到规模,毫无效益可言。最后,市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够,相关法规规章相对滞后也加大了垃圾分类的难度。 四大引擎“推进垃圾分类” 市环保局表示,广州离垃圾规范化分类利用还有相当差距。目前,广州没有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随手丢垃圾,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的现象还相当程度地存在,分类运输工具严重不足。而后期的分类利用固然会有一些收入,但从当前回收利用情况来看,分类处理的收益是低于一般行业的平均利润。对此,广州市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目前广州市“垃圾分类难”的问题,将从四方面着手解决。 首先,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其次,努力构建垃圾分类收集利用科学体系,对分类投放类别、收集运输系统进行重新构建。同时,准备把广州餐饮行业、机关团体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理。另外,在硬件建设上,将加快垃圾分类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目前,环卫局正加快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和其他二座焚烧发电厂的筹建工作,争取尽快实现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对于加快垃圾分类收集立法工作,市环卫局表示,近期将组织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国内垃圾分类收集情况,争取用5年或者更长时间,形成垃圾分类法规的基本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