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7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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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0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6月14日消息(记者辛如记任磊萍)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河南省郑州市将对农村特困家庭实施低保制度。 郑州市农村低保制度规定,凡在郑州市辖区和两个开发区的农村,年人均收入不足1200元的家庭可享受低保待遇;各县(市),年人均收入不足840元的家庭均可享受低保待遇。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可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村委会、乡镇
据介绍,实施低保后,低保人员可享受每年补助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000元医疗救助;低保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免除书作费、学杂费,补助住校学生的食宿费;对考入高中的学生,入学前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通过普通高招录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以上院校的学生,入学前一次性补助5000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