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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4万元保你上大学预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46 生活报

  两年前,鹤岗市的3名高考生家长被骗子骗走了13.8万元。尽管一审法院追究了骗子的刑事责任,但是赃款却一分没追回来。今年5月,3名高考生家长向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申请,要求法院加重对骗子的刑罚。

  家长描绘骗子的嘴脸

  “记者同志,犯罪了能给她判刑,可哪儿能管管她这个瞎说的病啊?”说起骗子裴红(化名),家长赵亚杰猛敲桌子都不解恨。

  今年39岁的裴红是鹤岗一所体育中专的出纳员。2003年,她自称有关系能为高考落榜学生办到录取指标,骗取家长的办事费。

  2003年4月,赵亚杰的女儿面临着高三毕业,她正为孩子上学的事发愁,这时候有一个熟人向她推荐了裴红。

  “她自称年年轻松送学生,花4万元保证孩子能上哈师大预科。”赵亚杰说。在裴红家赵亚杰曾与她见过面,裴红给她的印象是漂亮精明,谈话中时时透露出招生的一些细节,表现出她对招生程序相当了解。裴红说,办事的人不少,就怕到时候没有指标,所以必须及早着手。

  为了保险起见,赵亚杰还托人找到裴红的父母打听过情况。

  赵亚杰夫妇俩都是下岗职工,4万元对他们不是一个小数目,与裴红接触之后他们迟迟未下决心。

  4月19日,赵亚杰突然接到了裴红的电话:“你咋还不把钱给送来呐,二百分都已经买好了,你再不送钱来,今年就不能办了。”听了这话,赵亚杰着急了。当时她的爱人正在外地出差,她来不及跟爱人商量,凑了4万元托人送到裴红家。

  买到这二百分,赵亚杰心里面踏实了。5月初,孩子回来问她,学校里面正在组织统一的高考体优加分测试,参不参加。赵亚杰说,咱们都花钱买完分了,再参加测试也没什么用,不参加了。

  9月初,高考录取开始。裴红办的哈师大预科迟迟没有消息,赵亚杰心急如焚,裴红安慰她,没问题,正办着呢。眼看录取快结束了,赵亚杰一次次地打电话催问。裴红答复说,你着什么急,你是花钱上的,还能和别人一起录取吗?

  花钱“买”的哈师大的录取通知书迟迟弄不到手,可是不用花钱的录取通知书却像雪片一样地飞来。就在赵亚杰苦苦等待“好消息”的这一段时间里,她们一家先后接到了哈尔滨公共学院文秘系、哈尔滨商学院、齐齐哈尔大学预科、哈尔滨水利专科等高校的录取通知。由于等着上哈师大,所以赵亚杰一直也没有带着孩子去报到。

  9月17日,赵亚杰的女儿气喘吁吁地跑回家:“妈,咱们让人给骗了,我问老师了,老师说哈师大根本就没有补招的名额!”

  录取不成仍死不认账

  就在赵亚杰被骗的同时,鹤岗市另两位望子成龙的家长也钻入了裴红布下的圈套。

  下岗职工杨桂英(化名)为了筹钱给孩子上学把房子都给卖了。杨桂英的孩子学习好,她与裴红定好花5.8万元上哈师大一表的热门专业。9月末,学校公布了高考大榜,她的女儿被齐齐哈尔大学历史系录取。事没办成,杨桂英找她退钱。裴红却一口咬定:“你姑娘被齐齐哈尔大学录取就是我给你办的,这钱你不能要回去。”争执半天没有结果。

  为了证明自己的孩子确实是考上齐大的,送孩子入校的时候,她特意去找齐大的招生办主任核实情况。招生办的崔处长说:“你姑娘高考分数是449分,加上体育加分20分总共是469分,而录取分数线是451分,你姑娘的录取分数比分数线还高出十多分,怎么可能不是自己考的;再说,一二表招生属于国家统招,国家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我都办不了,她一个出纳员能有这么大的本事?你让人骗了,赶快回家打官司去吧。”

  杨桂英怒气冲冲地回到鹤岗找裴红算账,不管杨桂英说什么,裴红就是死不认账。

  此时,赵亚杰也得知了真相。好在没有错过招生,她的女儿最后被齐齐哈尔大学录取。然而,像杨桂英一样,她的钱也一分没退回来。更为可气的是,赵亚杰的女儿在齐大上学都半个月了,裴红还在给她找学校。当赵亚杰告诉她女儿已经被齐大录取了,裴红竟然一口咬定这事儿是她给办的。

  骗子共收了18.8万元

  杨桂英说:“我们几家都不富裕,为了要钱,我甚至连‘你留下一万元剩下的钱退给我’这样的条件都提出来了,就差给她下跪了。”可是裴红软硬不吃。

  一天,杨桂英再次到裴红的家里去要钱,双方发生了口角,裴红竟然打电话报了警。派出所的民警赶到详细地了解了情况之后,对裴红说:“你还狡辩啥呀,人家把欠条都拿出来了,你还敢说你没欠钱。”裴仍然不认账:“我给她办事了,她的孩子上大学这钱就是我的……”

  “你怎么还嘴硬,看来只能通过法律来解决了。”杨桂英说。此时,另两家的家长也已经忍无可忍了,一个姓姚的家长说,自己家孩子都上学半年了,裴红还在给她找学校。他们一起向警方报了案。

  2003年12月13日,裴红被正式逮捕。

  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2003年4月至7月间先后以能为高考学生办理理想学校,保证被哈尔滨师范大学预科班或一表录取为名,收取四名学生家长共计18.8万元。后四名学生被其他学校正常录取,在被害人多次索要下,被告人仅返还5万元,其余赃款被告人以事已经办了为借口拒不返还。检察机关认为被告犯罪数额巨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经过了近一年的审理,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去年12月20日,裴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机关抗诉要加重处罚

  裴红总共骗了四名学生家长,除了一人在她被拘捕前侥幸退回钱款外,剩下的13.8万元法院认定的赃款,直到被判刑她仍然一分没退。对于这笔巨款的去向,裴红称办事的时候花掉了。法院庭审进一步核实,结果绝大多数款项的去向既无欠条又无人证。

  被害人要求赔偿,发现裴红的住房是贷款买的,存折里的存款也所剩无几。

  “你们说说她多赖呀,明明是我们的钱,可我们向她要不回来,法院也要不回来,给她都判刑了还是要不回来。”杨桂英说。

  据了解,被骗的三个家长都是下岗职工,两个卖了房子,杨桂英家至今还在亲戚家打“游击”。“我们几家都不富裕,不但被骗走了几万元的巨款,我们还得供孩子上大学,几乎都让她逼上了绝路。”赵亚杰说。

  鉴于裴红不退赃款,赵亚杰等三个家长近日向鹤岗市南山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惟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实施了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13.8万元供其挥霍,致使被骗的财物无法返还,情节特别严重,因此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以上事实,一审判决量刑畸轻,应依法对被告人以诈骗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今年5月12日、13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天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检察机关在抗诉的同时,被告人裴红也进行了上诉。在上诉状里被告人为自己做了无罪的辩护。被告人认为,司法机关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诉人有为实施诈骗行为虚构某种事实和隐瞒客观上存在的真相的行为,辩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上诉人有能力与可能办理此事的人相识和接触,如省教委某处长、哈某大学某学院副院长、某系主任等人,尽管这些人自己予以否认……

  司法机关还拿不出确实充分的证据,排除3名考生是非法上的大学。尽管3名考生录取学校和招生部门出具了合法的证明……

  裴红认为,她与3名考生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委托合同关系,无论是否履行约定的义务,都与诈骗罪无关。她要求法院判处她无罪。(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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