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网瘾”少年劫出租车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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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48 生活报 | ||||||||
本报讯 年仅15岁的李某,由于迷恋上网,亏欠上网费,竟然组织他人抢劫出租车,结果被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1月29日凌晨,在李某的组织下,刘某、包某在佳木斯市农垦大厦附近,乘坐一出租车行驶到郊区,三人采取威胁等手段,欲抢钱。被害人弃车而逃,李某在车上找到现金8元,并将车开到市区内丢弃。次日,李某计划再抢。22时许,伙同三人抢了16岁高中生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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