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300万专款助企业节能技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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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5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相关意见,拟定拿出约3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工业企业节能项目技改。补助的条件和方式是:一是须是今年节电改造项目并在市经委备案;二是有购置节电设备(产品)及安装、验收凭证的并由市经委审核把关;三是年节电率达16%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工业企业,给予的补助金额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0%~15%,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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