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减税鼓励未婚生育 肯定妇女“身体自主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54 新华网 | ||||||||
台湾生育率持续下降,为免台湾人口结构快速老化,台当局开会研议,计划以减税措施鼓励生育,未来不分已婚、未婚,只要生小孩就能获得减税。官员预估,此政策将能鼓励不愿意走入婚姻但却期待生育的妇女生产,藉以提高生育率。 据台媒报道,会议就鼓励生育措施初步获得共识:协助不孕夫妇生育,提高人工生殖技术;落实“两性工作平等法”有关陪产假、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等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免税
台“经建会”去年研究发现,岛内适龄妇女的不生育比率高达20%,目前约莫2个工作人口扶养1名无工作能力者(15岁以下及65岁以上)的扶养比,将在半个世纪后攀升为1人养1人。统计也显示,现在是每100个工作人口扶养13个老人,但50年后,每100人扶养老人增为64人,平均每1.5个年轻人养一个老人,激增5倍,可看出台湾人口老化的快速程度。 另外,去年岛内25至29岁的妇女族群首次出现5成以上未婚率,不愿生育子女的比率也从上次调查的1.2%上升到2.45%。 官员分析,有偶者的生育率不高,且有偶率又太低,是造成生育率太低的两大关键。根据统计,台湾人一辈子不婚的比率已接近25%,若能同时鼓励有偶者与无偶者生产,将可解决生育率的问题。 有学者在会中提出,台湾妇女不是不怀孕,而是堕胎率太高,若怀孕者都能产下宝宝,生育率太低的问题将可自然解决;所以当局应同时配套,健全认养机制,让不孕者可以一起负担整体社会养育小孩的成本。 据台湾卫生部门推估,岛内每年平均堕掉的胎儿在28万人到30万人之间,与一年的总出生人数不相上下,堕胎人数中,未婚者又占半数以上。 官员表示,鼓励未婚生产虽然不符合社会道德期待,但未婚者怀孕越来越多已是事实,妇权会也支持肯定妇女的“身体自主权”。(言恒)(来源:中国台湾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