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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城管都说摩的不归自己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1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游庆辉

  本报讯日前,本报报道了福州福马路远洋公交车站有摩的抢客耍“杂技”(详见本报6月9日A8版),昨日,市区的林小姐就通过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110反映,在市区五一广场附近的几个公交车站,也是摩的非法载客的重灾区。

  为何屡禁不止?记者调查发现,运管部门称,摩的非法营运早就已经归属城管部门管理;而城管部门却称,市政府有文件重新划给运管部门管。

  市区牌摩的

  加入非法载客队伍

  昨日,记者在古田路的一公交车站看到,这里已经成了摩托车的“公共停车场”。和本报报道过的远洋公交车站外地摩的非法载客不同,这里的摩托车竟然都是以闽A0、闽A1、闽A2等开头的市区牌。据称,市区牌的摩的一旦被交巡警抓住,更易抵赖。

  记者调查发现,市区一些人流量比较大的公交车站已经成了摩的长期盘踞的场所,特别是火车站、福马路、三桥、白湖亭、步行街、国货路等等路段,摩托车非法营运特别猖獗。

  摩的载客

  陷入“执法真空”

  早在2002年,福州市就出台了《福州市查处“三车”非法营运办法》(“三车”为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明确规定市区严禁摩托车从事营运性载客;在市区各公共汽车站、客运站、码头、交易市场等地点周边50米道路范围内禁止“三车”停留。

  同时,根据福州市交巡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福州市每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中,因摩托车肇事发生的事故占了50%左右,居所有车型之首。

  那么,目前摩托车非法载客为何屡禁不止?昨日,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了取证难等原因外,整治摩托车非法营运陷入一个执法的“真空地带”,即运管部门称,这早就已经归属城管部门管理了;而城管部门却称,市政府有文件重新划给运管部门管了。

  一位执法人员称,目前,运管部门侧重于打击非法营运,但取证难;公安、城管部门则侧重于管“占道停车”或者是“违章停车”,但往往又没有处罚的依据。一句话,就是谁都可以管,但又谁都不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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