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房果盘不吃也得照给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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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39 金羊网-新快报 | ||||||||
酒家称“定食”是行规,消委会认为侵犯消费者选择权 新快报讯(记者 杨莉 实习生 朱丽华 通讯员 叶冠勇)没有点果盘,服务员却强行送来,说是“定食”,结果白花了53元。消费者王先生昨天向“12315”投诉了这家酒家。市消委会有关人士认为,该酒店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这种规定应该取消。
5月31日晚上,王先生跟朋友到新港中路的×瑞麟酒家卡拉OK房唱K,服务员告知最低消费是280元。期间,服务员端来一盘水果,说是固定消费。王先生告诉记者,那个果盘上只有几片西瓜、菠萝和苹果,却要53元,真是“太宰人”了。他于是问服务员能不能选其他的东西消费,但服务员说是酒店的规定,不吃也要算到账上。 记者昨日拨通×瑞麟酒家的电话,服务员告诉记者,“果盘和两份小吃是一定要的,这是酒店规定的”。记者随后走访了广州大道北的×龙大酒店、站前路的×侨酒店,发现大部分酒店的卡拉OK包房都有“定食”的规定。 据介绍,“定食”一般由果盘、小吃和纸巾构成,少则50元,多则上百元。×龙大酒店的服务员告诉记者:“我们根据厢房的大小收费是不一样的,但是大概也要100-200元”。该服务员还表示,几乎每个卡拉OK包房都有“定食”的规定,这是默认的行规。 广州市消委会的陈主任对此表示,×瑞麟酒家的做法是不当的,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就算设置了最低消费,也要让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绝对不能强迫消费者消费某种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否则就属于强制消费,这些‘定食’规定理应取消”。 (Robby/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