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家卡拉OK不服判决 MTV收费风波再掀波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5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6月14消息(记者赵勇通讯员葛志浩)历时近两年,原本闹得沸沸扬扬的MTV放映费侵权诉讼终于告一段落。但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召开的“MTV诉讼案专题研讨会”上获悉,一审被告钱柜、统领、麒麟、好乐迪、绿光5家卡拉OK企业同时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这场MTV收费风波再次掀起波澜。 “一审判决,对MTV诉讼案来说也许只是个开始。”对于日前的法院判决,本市文化娱
“在我国,对卡拉OK激光视盘属性的认定,是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并不属于法院的职责,因此,目前我国审理和判决此类案子的司法条件还不完备。”林康哉表示,法院认定系争MTV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的一个重要依据是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但根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规定,该协会认证范围仅限于录音制品,且该协会的授权期限已届满,因此这一做法不妥。此外,在赔偿数额上,法院认定除了“光年”一曲之外,其余每首均须赔偿1000元。这一看似不大的赔偿款,对绝大部分储存有数万首歌曲的卡拉OK经营企业都特别沉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倒闭。 据了解,包括钱柜、统领等在内的多家卡拉OK企业始终认为,他们所使用的绝大部分是带有连续画面的电视音乐作品,并非“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而早在2001年,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所属的卡拉OK企业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履行交费手续,因此他们不存在任何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也不构成侵犯知识产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