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败了我还要告(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2: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我是1943年被日本人抓走的,家里有父母、姐姐、弟弟共8口人。那年我19岁,村里人都说我勤劳又美丽。” 林亚金以为日本人要杀她,没想到当晚她就被强奸了。“那天晚上来了4个日本人。他们两个两个地进屋,一个人强奸我,另一个人站在旁边看。我想哭,但一出声他们就打我,只能强忍着,无声地哭。” “10天后,我被带到另一个据点,日本人白天晚上都来,不分昼夜。少则一天三四个,多则一天八九个。他们进来都带着枪,凶神恶煞的。他们一般都是先打我一顿耳光,然后开始强奸,就连月经期也不放过。” 一年多后,林亚金全身浮肿,皮肤变黄,下身发出浓烈的臭味。对她失去了兴趣的日本人让她出去治病。1945年6月,被警告“不准跟任何人提起据点里发生的事”的林亚金终于走出了魔窟。“两个小时的路走了一天才回到家。母亲见到我后,抱头痛哭。这时我才知道,父亲在我被抓后生病卧床不起,没多久就去世了。懂得些中医的母亲,到山里采了好些草药熬给我喝,两个月后我全身才消肿。”官司要一直打下去 “1950年,我通过对歌认识了丈夫,结婚后我才告诉他我被日本人强奸的事,他说,不要提过去的事了。我怀过一次孩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孩子死在肚里了。结婚后一年,我丈夫就死了。我以后也不敢再嫁人了,一个人也好,安静些。到现在我也不敢看有日本鬼子的电视,看了夜里就做噩梦,害怕。” 2005年3月12日,林亚金飞赴日本,为海南“慰安妇”事件受害者状告日本政府一案出庭作证。 “我们是从1998年开始告日本政府的。1997年日本律师团找到我,要我告日本政府。我说,告状我愿意,但是要认强奸我的都是谁的话,怕是难了。他们说没关系。因为我腿脚好,记性还可以,他们就让我当代表。官司要一直打下去,败了我也还要告。” “我年轻时去过三亚,没想到东京比三亚还远。这次去日本带的布包是我自己缝的,衣服是别人送的。在日本天冷,人家又送了我很多衣服,回来后行李变成了几个大包。到哪里都是好人多。”(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