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给事业单位人才定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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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3:2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从今年开始,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只要单位允许,就可以从事“第二职业”,兼职兼薪。 据悉,目前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百余万人,为了实现人才资源社会共享,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鼓励、支持、规范其从事兼职兼薪活动,我省专门下发文件对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作出规定。
在昨天下发的这份名为《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最新文件里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不侵犯单位知识产权、不涉及单位的专业和技术发展方向、不泄露国家和单位机密、不冲击单位经济利益等情况下,可以到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并获取兼职报酬。同时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的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成果转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工作内容。 文件同时规定,从事兼职兼薪活动,必须取得单位批准;专业技术人员若存在本职工作不积极、或者担负工作涉及国家机密、或者承担国家、省科技攻关重点工程、科研项目任务等情况,则不能从事兼职兼薪活动;从事兼职兼薪活动时,与提供兼职岗位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采用项目工资、技术成果盈利分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形式,确定劳动报酬。但不得通过工作关系向提供兼职岗位的单位提供本单位的科技成果、专项技术等。 另外,文件还规定,各类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兼职兼薪活动,按主管部门具体规定执行。 (屈凤丽)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