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少女上床 拍裸照敲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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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3:24 金羊网-新快报 | ||||||||
伦子立等犯罪团伙成员因尚未成年被从轻发落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 李丹 通讯员 刘赞强) “马上给我1万块钱,不然我要你的照片贴满街!” 近日,一个专骗女孩芳心,趁机对其拍裸照进行敲诈的未成年人伦子立及其同伙们终
2004年10月27日,顺德区龙江镇的17岁女孩渺渺(化名)经历了一场噩梦。那天中午,她装扮漂亮兴冲冲赶龙江镇百草堂西餐厅参加男友伦子立和朋友的聚会。没想到,吃饭期间,男友的朋友张志强竟拿出一叠渺渺的裸照。“马上给我1万块钱,不然我要你的照片贴满街!”而身旁的男友伦子立竟默不作声,眼睛盯着地面。渺渺意识到,倾情热恋的男友,正伙同别人敲诈自己。 答应按要求拿钱“赎回”照片的渺渺,当天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同年11月1日中午10时许,张志强等人前往约定的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南路兴顺面包屋附近准备收款时,被警方抓获。 据查,2004年7月,张志强、伦子立因“一时缺钱用”,共同筹划由伦子立和渺渺接近,假意与其拍拖,2004年10月25日晚,伦子立在自己的住所,假意与确定了恋爱关系的渺渺亲热,趁机用电脑及摄像头偷拍下了其裸照。然后将相片交给张志强和另一个朋友罗顺建一起实施敲诈。 2005年4月7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张志强、伦子立等人敲诈勒索为由,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顺德区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被告人伦子立、蔡霖辉最大也只有17岁,属未成年人,因此法院采用不公开开庭方式审理了此案,并从轻处罚。据悉,伦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期一个月执行。 (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