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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常使用含右美沙芬药品是安全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4: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张晓松)针对近日一些媒体有关《感冒药含右美沙芬成分可致命》、《国内5成以上感冒药“涉黑”》的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一般情况下,正常使用含右美沙芬的药品是安全有效的。

  右美沙芬为中枢镇咳药。在我国市场,含有这一成份的非处方药多为复方制剂,临床主要适用于感冒、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以及其他上呼吸道感
染时的咳嗽。近期有报道,美国5名少年因过量或滥用纯粉的右美沙芬制成的胶囊造成死亡。为此,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警告,不要滥用右美沙芬。国内媒体对此也进行了报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经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的初步查询,目前尚未见到因为滥用或超大剂量使用右美沙芬相关制剂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比如大脑损伤、意识丧失和心律不齐);数据库中收集到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皮疹。一般情况下,正常使用含右美沙芬的药品是安全有效的。

  这位负责人说,在美国右美沙芬的滥用尽管不是一个新现象,但是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趋势,即销售粉末状的纯的右美沙芬,纯右美沙芬一般是由“经销商”自己装成胶囊,并对外出售。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药品概念和使用方式,类似情况在我国未见报道。

  “当然,任何药物长期、大剂量或不合理使用都会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公众在使用任何非处方药时都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这位负责人指出,右美沙芬通常的使用剂量为,口服一天3到4次,一次15到30毫克。如果患者在以正常剂量和用法使用时仍然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去医院治疗,并及时向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完)(责任编辑: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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