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朋友 帮人“抢生意”干掉竞争对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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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6:2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李永京)辽宁无业人员赵亮,为帮人“抢生意”,伙同他人将竞争对手扎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赵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31万余元。 被害人吕某原来在鞍山市搞运输,2000年6月开始通过铁路向北京运鞋。同样做鞋业生意的张辉元认为吕某抢了他往北京送鞋的生意,便决定“干掉”吕某。2000年7月18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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