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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朋友 帮人“抢生意”干掉竞争对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6:24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高志海李永京)辽宁无业人员赵亮,为帮人“抢生意”,伙同他人将竞争对手扎死。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赵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死亡赔偿金31万余元。

  被害人吕某原来在鞍山市搞运输,2000年6月开始通过铁路向北京运鞋。同样做鞋业生意的张辉元认为吕某抢了他往北京送鞋的生意,便决定“干掉”吕某。2000年7月18日10时
许,张辉元找来赵亮、田福龙、冯浩等人充当打手,在丰台区一鞋城附近持刀对吕某进行追打,造成吕某右大腿中段股静脉及动脉分支被刺断,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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