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房租住户可买平价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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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7:0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均价从1790元至2600元,位于汇侨新城和云苑新村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以优惠价格让侨房租住户购买“专用房”(全称为“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解决其居住问题,以利侨房业主收回使用权。
据介绍,在落实侨房政策、发还产权后,华侨业主要求收回房屋使用权。为解决租住户的住房问题,广州拟向侨房租住户出售白云区新市汇侨新城(汇侨路)、广园路云苑新村(云苑三街及北街)的“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专用房出售价格:汇侨新城多层房屋均价为1980元/平方米,高层房屋均价为2600元/平方米;云苑新村多层房屋均价为1790元/平方米。 按照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购房:按原穗府[1991]50号文规定,使用权(或部分使用权)需退还业主的侨房租住户;按照法院判决限期迁出侨房的租住户;1980年1月1日前租住的侨房租住户;发还在私改、代管期间发生扩、加、改建而增加的部分面积的侨房,居住在此类侨房、原属房管部门安排的租住户;危险侨房修缮需要迁出的租住户;发还被征拆回迁安置的侨房租住户;发还的侨房过去被征拆,领残值补偿款的侨房业主或其继承人无房居住或居住有困难的(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回国创业无房居住的海外引进人才。 已享受过实物及货币分房或购买安居房等有其他安置途径的,不能购买专用房。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