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工作规范》公安局长要公布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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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7: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竞报》报道:公安部日前公布《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接待来访群众工作规范》要求,公安局长应公布自己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后,应写明具体处理意见或工作要求并亲笔签名;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办理完毕,答复信访人。《工作规范》中包括: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期间,县、地级公安局长和省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公布的接访场所,面对面地接待信访人;公安局长可根据当地群众来访的情况,采取定时集中接访和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