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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建协调案件特别备案:防冤假错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9:1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贵州6月14日消息 为防止冤假错案和公诉不“公”,贵州省检察院将建立协调案件特别备案制度。

  据贵州台报道,今后,5类协调案件必须及时报上一级检察院公诉部门特别备案,上级检察院及时审查答复。5类案件分别为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案件、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协调意见与检察机关意见不一致的案件,以及参与协调的司法机
关之间分歧较大的案件。对于应特别备案而未按规定上报的协调案件,如发生冤假错案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发现重大冤假错案,必须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故意隐瞒造成不应有的恶劣影响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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