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包头市出台条例明确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0:41 北方新报

  本报讯 (记者 梁晓龙 通讯员 王更)包头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的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对象和援助范围。根据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是:城镇居民应当以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牧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或者农牧民家庭年人均收入未达到当地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援助: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的受害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应当或者可以给予法律援助的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残疾人因
为就业权受侵犯主张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因为受家庭暴力、虐待、被遗弃和人身权、受教育权受侵犯主张合法权益的;老年人因为居住权和被赡养权受侵犯主张合法权益的;军人以及军属因为受侵犯、优抚政策不落实主张合法权益的;妇女因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被遗弃和人身权利受侵犯主张合法权益的;其他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特殊事项。(来源:北方新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精彩铃声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