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出台条例明确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0:41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 (记者 梁晓龙 通讯员 王更)包头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的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对象和援助范围。根据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是:城镇居民应当以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农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牧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下,或者农牧民家庭年人均收入未达到当地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法律援助: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中的受害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应当或者可以给予法律援助的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残疾人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