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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价组织即将改变市民的消费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1:41 北方新报

  “你想买什么?我帮你砍价,保证你最低价买到商品。”6月8日,随着一句承诺,一张宣传单递到了记者手中。“我买货别人来砍价?”这可是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宣传单上注明:组团购物,省钱省时省力,价格比市场最低价还要低10%~30%。天下能有这等好事?记者决定试一试。

  只砍正规商家的价

  得知有砍价组织完全出于偶然,6月8日中午,记者来到呼市中山东路买手机,一位女业务员走上前告诉记者:呼市有一个砍价组织,就是呼市商友团购联盟。随后,她递给记者一张宣传单,称到信誉好的商场或者专卖店买商品,该联盟有关人员可以代表消费者出面砍价,保证消费者以最低价把商品买到。这个女业务员还介绍,很多商品都可以进入他们的砍价之列:商品房、汽车、手机、摩托车、彩电、冰箱、空调、电脑、数码相机、装修材料、金银珠宝手饰、名牌服装、化装品、家具等一些大件商品和贵重商品。如果为消费者省下的金额超出商品在市场上最低价的10%(包括10%),该联盟向消费者收取所省金额10%~20%的服务费,所省金额不足10%,该联盟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权作信誉服务。

  记者砍不下价

  6月8日11时,在选中了内蒙古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一部诺基亚1100手机之后,记者拨通了呼市商友团购联盟服务热线,接电话的人自称是呼市商友团购联盟经理,姓张,她答应记者:马上前来砍价。

  在等候砍价人的同时,记者先咨询普天手机专卖店里的两名导购员,他们都摇头表示:砍价组织?没有听说过。如果真有,那也不可能在这个店里砍下价来。其中一名导购员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诺基亚1100手机目前是一款特价机,530元,一分也不能少。”听了如此肯定的话语,记者不觉困惑,砍价人到底能不能在这里砍下价钱?

  一款特价手机砍下20元

  11时20分,不见砍价人来,记者又一次拨通张经理的电话。接通了电话,记者才发现张经理已经到了内蒙古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门口。随后,张经理询问店内一位负责人,诺基亚1100手机能否在原价的基础上优惠一些?考虑了片刻,那位负责人回答,诺基亚1100手机本来已经是一款特价机,只能优惠20元。11时30分,按照店内的正常程序,记者办理了购买手机手续,在特价530元的基础上便宜20元,记者买下了这款诺基亚1100手机。记者注意到,在内蒙古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记者开具的销售专用票据上,注有“康总同意”字样。

  由于这次为记者省下的钱不足50元,呼市商友团购联盟的张经理表示,不收取任何酬金。

  消费者需要交纳10元会员费

  6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呼市商友团购联盟,见到了负责人余林。余林是呼市商友商务代理事务所所长。余林说:“呼市商友团购联盟是呼市商友商务代理事务所的一个部门,设立这个团购联盟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呼市消费者目前的消费观念,让消费者逐渐树立团购意识。”据他介绍,团购这种消费方式在南方以及一些沿海城市已经运作的很成熟了,那里的消费者不会盲目购物,购物之前,他们会向团购联盟咨询有关价格,要求团购联盟提供市场行情,之后再决定购买与否。他表示,团购的优势在购买房子、车辆等一些贵重商品方面体现的相对明显,将为消费者节省很多支出。每个消费者只需要交纳10元会员费就可以成为团购联盟会员,将获得1年的特惠服务。呼市商友团购联盟与呼市一些信誉好的商场、专卖店、房地产公司等签有团购销售协议,凡其会员前去购物,均可以享受比市场最低价还要低10%~30%的集团特惠价。这样,消费者成为联盟会员后,其身份也从零散消费者转变成了集团消费者,改变了个体消费的弱势地位。购买商品以比市场最低价还要低10%~30%的集团特惠价成交之后,联盟收取会员每次购物所节省金额的10%~20%的服务费。

  市民反应不一

  6月13日,部分市民知道呼市有了砍价组织的消息后,反应不一。有的市民对此事持怀疑态度,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说:“呼市有砍价组织?这事是真的吗?我买东西别人来替我砍价,可能吗?这个团购联盟与商家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合作,他们会不会合起来骗人?在加入这个团购联盟之前,我要了解清楚团购联盟具有怎样的服务等等一些问题。”呼市城建小区的郭女士对团购联盟这种消费方式有所了解,她说:“原来听南方的朋友讲过,买房子找团购联盟进行团购,每平方米可以省到上千元,没想到这种消费方式来到了呼市。”郭女士认为,团购联盟与商家应该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团购联盟为商家争取消费者进行消费,以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商家通过让利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这是完全能够理解的事情。从单一销售来看,商家让利于消费者,利润率下降;从整体消费来看,商家卖出去的商品数量增多,总体利润额上升。这也是团购联盟能拿到集团特惠价的原因。

  当日下午,内蒙古典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说:“团购联盟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刚出现时会引起各种各样的看法,这是正常的。消费者对其不了解,所以要对其怀疑。如果团购联盟真的是服务于消费者,有利于消费者,应该具有一定的发展前景。入会者一旦交纳了10元会员费,加入了团购联盟,那么团购联盟与入会者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双方权利和义务,需要有明确的章程及规定对其进行约束。而不是仅仅依靠彼此的信任和共同的利益。否则,这种关系就是不稳固的。”

  预计年内赔10万

  据余林介绍,呼市商友团购联盟有具体的会员章程,对联盟与会员的责任义务做了相应的规定。呼市商友团购联盟靠赚取服务费生存,但是对下岗职工、特困家庭成员要加入该联盟的,他们会考虑免收会员费。余林说:“这是一个新兴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作为一个要改变本土原有观念的新生事物,让消费者来认可它肯定需要时间。为此,我已经做好了年内赔进10万元的准备,员工工资、宣传费用,这些都是必需的投入。事业刚起步,每一个新兴事物的出现,总会引来人们这样那样的质疑或者猜测。但是,为了做好这项事业,我们只有坚持下去,靠诚信和尽职尽责来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口文/本报记者 辛 一(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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