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两名私家车主因“撞”伤了一个行人而被迫向“受伤者”各付几百元钱私了。但其中一名车主日前在看了电视新闻后发现自己上当了:他不久前“撞”的那个行人又被撞了,而警方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发现,该行人竟是个“职业撞车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车与人的交通事故赔偿中,法律倾向于保护被撞人利益,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驾驶员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有些人就是看中了这个缝隙开始铤
而走险。”杭州市交警支队事故查处科科长徐子岗一语道破了职业撞车人的来由。近段时间以来,有杭州市民发现,一些外地人员时常在一些非主干道上溜跶。看到一些小型机动车经过路口低速行驶时,他们会装成穿马路被车撞上的样子。这些人往往不是脚被压一下就是手被擦伤,他们以此为由要求车主支付医药费。而车主一般都会息事宁人,付上几百元钱私了。数月前,杭州富阳警方就曾破获了一个专门靠撞车受伤强行要求索赔的诈骗团伙。不久前,警方还接到线报称有3名外地人组成的团伙要来杭州撞车索赔。警方随即向机动车驾驶员发布了预警,歹徒才闻风而逃。杭州市交警部门称,机动车驾驶员对职业撞车人的行为不应“私了”纵容。但让警方为难的是,故意撞车索赔这样的行为,一般很难及时取证。即使可以证明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责任,撞车人的行为以及要求索赔的金额数,都达不到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标准。这一法律空白急需填补。于是,杭州警方只能在案发后搜集整理“职业撞车人”的情况,并将其列入黑色档案,及时向机动车驾驶员发出预警防范。目前该市警方已对其中两起案件调查备案,并将两名“职业撞车人”的姓名体貌特征同时录入电脑,为他们建立专门的黑色档案。“下次只要他们再在杭州地区制造类似事故,应该可以对责任认定有帮助。”杭州市交警支队事故查处科科长徐子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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