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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身份”成12名被告犯罪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00 辽沈晚报

  本报本溪消息 (特派本溪记者 金松) 昨日上午8时30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张宝、张永军特大盗车销赃团伙,昨日的旁听者明显减少。12名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收购、销售赃物罪的被告人众口一词,都表示因为相信张永军的警察身份,所以才收购、销售张永军提供的车辆。

  警察身份成销赃“通行证”

  被告人陶俊臣称,“张永军告诉我,这都是公安机关的罚没处理车,他是一个警察、优秀警察,我就相信了。”

  这12名被告人在法庭调查中,都强调了“张永军是警察,我相信他”这一理由,表示自己事前并不知道张永军提供的车辆是赃车,张永军告诉他们这些车是公安机关“罚没处理的车辆”,他们就相信了。

  从这12名被告人的回答中可以看出,自称“老五”、“沈阳倒车的”的张永军在倒卖赃车时,并没有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被告人李洋在回答辩护人提问时,表示亲眼看到张永军的警官证和身份证,被告人陶俊臣也说张永军曾经向买主出示警官证。自己知道“张永军的车发动机、车大架子号都改过”,因为张永军告诉他这是罚没处理的盗抢车辆,盗抢他人的汽车当然要改发动机、大架子号,因此张永军改动发动机、大架子号码的行为反而成了“罚没处理车”的一个佐证。

  警察身份不能成为犯罪借口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本案被告人赵传波的辩护律师宋斌和本案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丁新。宋斌律师认为,被告人表示出于对张永军“优秀警察”的信任才销售、购买了赃车,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对人民警察、公安机关还是充满信任的,张永军身为执法人员,曾经取得过相当的成绩和荣誉,但是他没有因此加强自身修养,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代表了公安机关和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只注重金钱、看到社会的阴暗面走向堕落,给人民警察抹了黑。

  但是,张永军的警察身份不是其他被告人犯罪的理由,尤其是多次从张永军手中购买、销售赃车的部分被告人,他们本身就是从事汽车中介业务和机动车交易的,应当知道机动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而且多次从张永军处买车,应当了解、察觉到这些车有问题。被告人陶俊臣也承认:后来,看到张永军车太多,也产生了怀疑。因此,可以说这些被告人的回答有推脱责任的倾向。

  丁新表示,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这件案子的审理是一个很好的学法机会,他为张永军从一名优秀警察沦为被告人感到惋惜,希望更多的人还是要做守法公民。

  到昨日下午4时20分,两天的法庭调查结束。今日上午8时30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仍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进入法庭质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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