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不成连杀6人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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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04 新京报 | ||||||||
南昌中院一审宣判后,该男子表示不上诉 综合新华社电14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南昌“5·3”特大杀人案,因恋爱不成将前女友杨某家中父母、姐姐、姐夫及两个孩子共6人残忍杀害的余强一审被判处死刑。宣判后,余强表示不上诉。
2005年5月3日18时许,余强来到杨的父母家中,与杨的家人发生激烈争执。争执中,余强突然抽出弹簧刀向杨某的姐夫万彬刺了3刀,将其刺伤。 随即又向杨某的母亲熊红妹刺了3刀,将其当场杀死。当余强看到杨的外甥万博文从房间出来时,又向其胸口刺了3刀,将其刺伤。 在余强杀人时,杨某的姐姐杨佳萍想抓住余强的手,但被余强连刺7刀,当场死亡。在卧室中睡觉的杨某的父亲杨印生被余强刺了4刀,当场死亡。 最后余强看到在客厅哭泣的杨某的女儿谢依洳,就将其提起来,向其胸口刺了3刀,致其当场死亡。万彬、万博文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