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治创出“济南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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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26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宋姝辉)无牌照行驶、悬挂非法定标志等现象基本杜绝,拒不接受检查管理、动辄聚众滋事的现象不再发生,闯岗逃费、拒缴规费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我市交通治安秩序显著改善;今年前5个月,全市高速路收费同比提高19.3%。这是我市开展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一年来发生的喜人变化。这一巨大变化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副省长赵克志将其誉为“济南模式”、“济南经验”。
去年省市领导决定把交通治安秩序整治作为“民心工程”抓紧抓好。继两个月势如破竹的集中整治之后,抽调17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市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办公室,标志着我市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工作步入长效化运行阶段。一年来,市整治办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标本兼治,为创建“平安济南”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宣传引导是保障顺利执法的思想基础。全市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掀起了一场维护交通治安秩序的舆论战役。《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货车运输秩序管理的通告》在广播、电视上反复播出;司法、交通、整治办等部门联合编印发放6万册《专项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基本达到运输业户和驾乘人员人手一份;巡逻车、高速公路电子屏、语音提示器等设施不断发出遵章驾驶的警示。深入广泛的宣传极大提高了群众遵章行车的意识,有效调动了他们参与交通治安秩序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贴心服务是严格执法最好的“润滑剂”。各部门站在运输参与者的立场为其考虑,赢得了他们对交通治安秩序整治的最大理解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变动、部分大货车无法挂牌的实际,特事特办,对符合条件的大货车主动上门服务,注册挂牌;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6个处理组,开辟了“一站式”通道;市整治办在治理超限超载中注意对不同类型和运输特殊物资的车辆灵活区别对待。 着眼治本才能带来交通治安秩序的长治久安。 治本,首先要从源头上堵住影响交通安全的漏洞。工商、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了整顿;市直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禁止施工单位将运输业务发包给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和业户;经委、公安、交通等部门互相配合,集中开展了“大吨小标”车辆的清理整顿和恢复车辆标准吨位工作。 治本,更需要巧妙运用经济杠杆引导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更新发展;规范货运代理行为,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减少运输中间环节;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和“假军车”,促进公平竞争;研究出台了暂缓补缴过去所欠交通规费的政策,对补缴或一次性缴齐规费的车辆予以适当奖励,对主动缴纳过路过桥费的车辆予以适当优惠;对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收费标准、征收方式逐步进行调整完善,实现按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收取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实现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车辆缴费计量吨位的统一,调动了业户守法遵章的主动性。 市交通治安秩序整治办公室成立后,不间断进行路检路查,精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车辆21971辆次,查处违法违规车辆5611辆次,纠正车辆违章2127起,有力地维护了交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困扰众多现代化城市的交通治安秩序难题在济南得到初步破解,引起了众多城市的广泛关注。一年来,全省有12个市、全国有上海和新疆等6个省(市、自治区)组团来我市参观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