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召回之门何时敞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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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2:54 东方早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在与雀巢的“博弈”中,中国消费者表面看总算赢了。可是消费者赢得如此艰难。企业为什么不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并召回问题产品?食品召回之基:系列标准填补了空白
我国现行的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里面都没有对问题食品的召回作出明确规定。 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并已于2004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系列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以下简称系列标准),填补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空白。 然而,该系列标准目前还只是推荐性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性,企业可以自愿实施,也可以完全不放在眼里。食品召回之本:令行禁止强制实施 权威人士指出,对照系列标准,雀巢有六个“不符合”: 其一,雀巢问题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碘含量指标,属不合格产品,且出厂进入市场,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中有关食品企业在其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规定。 其二,问题产品实际碘含量与其产品标签明示的碘含量不符,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中有关食品标志和标签的规定。 其三,如未对问题产品的碘含量进行检验就投入市场,则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中有关对产品进行安全特性检验的规定,如对问题产品的碘含量进行了检验,则不符合标准中有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的规定。 其四,问题产品在投入市场后被发现不合格,生产企业未实施预警反应计划和产品召回计划,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中有关产品交付后发现存在不合格应实施预警反应计划和产品召回计划的规定。 其五,如果雀巢公司对牛奶原料天然含有的碘含量波动引起奶粉碘含量超标这样一种危害,没有进行识别,也没有制定相应的预防或控制措施,则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中有关进行危害识别和制定实施预防或控制措施的规定;如果雀巢公司进行了这种危害的识别并制定实施了相应的预防或控制措施,则不符合标准中有关对预防或控制措施有效性进行监控并确保其有效性的规定。 其六,雀巢公司对碘超标奶粉不予预警和召回的做法,引起消费者普遍不满,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中有关食品组织应以消费者食用安全为关注焦点、以增强消费者满意为目的的规定。食品召回之源:消费者决定市场 在没有相应法律、标准强制约束的同时,目前我国食品企业普遍存在着一种扭曲的观念,即认为“食品召回”意味着企业声誉受损,因此非“万不得已”就绝不能实施召回。雀巢公司“入乡随俗”,眼下被媒体和相关部门“戳一下动一下”,但就是不提“召回”二字,其实正是这种观念在作怪。 据了解,目前有些省份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系列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并在必要时实施产品召回计划。这种政府部门在对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办法、规章中采用该系列标准的方式,使有关部门可依据系列标准的规定对相应食品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使这一推荐性标准在当地具有了强制力,这是迫使企业自律、迅速建立实施产品召回制度最有效直接的方法,并可促使企业遵守标准的其他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