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何时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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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3: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在与雀巢的“博弈”中,中国消费者表面看总算赢了。可是消费者赢得如此艰难。持续20多天“口诛笔伐”,各媒体连篇累牍报道,消费者才勉强得到本属自己的正当权利。难道每一场类似的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解决,都需要打这样一场攻坚战?企业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并召回问题产品? 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并已于2004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系列标准《
在没有相应法律、标准强制约束的同时,目前我国食品企业普遍存在着一种扭曲的观念,即认为“食品召回”意味着企业声誉受损,因此非“万不得已”就绝不能实施召回。雀巢公司“入乡随俗”,眼下被媒体和相关部门“戳一下动一下”,但就是不提“召回”二字,其实正是这种观念在作怪。 与我国企业相反,食品监管体制相对健全国家的食品企业则认为,如果食品质量问题首先被政府或消费者发现,从而丧失了企业主动召回的机会,才是损害企业声誉、信用和利益的事情。 (刘菊花 葛素表)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