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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给农村低保户“涨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3:24 山西日报

  本报讯

  6月13日,阳城县低保户老张拿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了800元。原来,这得益于阳城县调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施。

  今年以来,阳城县取消原来的农村低保资金由县、乡、村比例负担的办法,实行主要
由县、乡(镇)两级共同负担的办法,各乡(镇)负担比例,根据经济条件情况,分别为本乡镇低保总金额的60%、50%、40%、30%、20%,并要求各乡镇足额预算农村低保资金,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的管理力度,坚持定期复核,适时调整,切实做到在动态管理基础上的应保尽保。

  (本报通讯员)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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