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大盗”郑晓林: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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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4:14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康景林)今日,被称为山西省历史上最大的盗掘文物案,历时9年,有了最终的结果。今日下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文物大盗”郑晓林终审宣判:鉴于郑晓林有重大立功表现,撤销太原中院对其一审的死刑判决,改判无期徒刑。本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对3名原闻喜县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定罪量刑。 郑晓林是闻喜县人,今年44岁,1996年年底在深圳被抓获。国家检控机关指控:1989
1999年,太原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郑晓林犯盗掘古墓罪、走私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郑晓林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认为自己有重大立功行为,请求从轻判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郑晓林参与、组织作案8起,盗掘古墓8座20次,盗得文物33件,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罪。同时,他走私两件文物,涉案金额29万港元。郑晓林因同案犯曹成纲欠他的债务,将曹非法拘禁,犯非法拘禁罪。法院同时查明:1994年10月,郑晓林协助公安机关找到司马光家祠被盗四名弟子头像后,自己掏钱将它们从香港买回,交给公安机关。此事实有当时负责办案的公安人员的证明,与郑晓林对此的供述能够相互印证,法院对此立功说法予以采信。鉴于此,省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数罪并罚后,郑晓林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与郑晓林一同上诉的,还有6名被告人,他们均维持一审判决。其中有李全赦、杨广田、仇新龙,3人案发前都是闻喜县博物馆工作人员,3人被法院判决犯有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今日下午,郑晓林接到了终审判决。至此,这起涉案21人、历时9年的山西省最大的文物盗掘案画上了句号。 (相关深度报道见今日8版)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