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少年设下美人计 实施抢劫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4:5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虎)一个在社会上闲混的青少年团伙,7名成员中最大的才20岁、最小的仅16岁,他们居然使用美人计进行敲诈、抢劫。日前,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抢劫罪判处7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4年不等,并分别处以5000到8000元罚金。 经审,去年12月28日,七人了解到朋友陈某有好色的缺点,遂商定:由黄某带女朋友曾某去吃饭,饭后到旅社开房,随后团伙中另一人就以曾的男朋友的身份前去“算账”,最终
庭审时,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家长均请求从轻处罚。法院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以抢劫罪依法对7人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