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105次司机状告交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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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4: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竞报14日消息13日上午,因在同一地点违反禁令标志105次,被北京市交管部门处罚10500元的杜宝良,对北京市交管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提起行政诉讼。他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西单队行政处罚违法,退还他已经缴纳的罚款。 禁令标志属于无效标志
杜宝良的代理律师王英介绍,真武庙头条西口所立的禁令标志,在北京目前实施的“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根本没有。王英称,该标志属于无效标志,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 81次处罚没有处罚书 杜宝良告诉记者,他去西城执法站接受处罚时,民警给他出具了24起违法记录的《处罚决定书》:“民警说,我的牡丹卡里只能记录24次违法,其余的记录无法在牡丹卡里显示,因此就没有相应的《处罚决定书》,剩下81次违法,他们给我开了一张到银行交款的证明。”王英说,81次违法不开具《处罚通知书》说明西单队违反了法定程序。 交管未履行告知义务 王英还指出,“西单队记录了杜宝良未处理违法行为高达105次,却从未履行过其‘书面告知’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