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报名参加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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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6:2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拟出台的《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将对主城内的尘污染防治予以规范。为广泛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决定举行立法听证会。 据悉,此前,《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已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市民可上网(www.cq.gov.cn)查阅。《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立法听证会将于6月22日
联系电话:63854578;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14号;电子邮箱:wcjmail@163.com。 又讯 市政府法制办昨还发布公告,决定于6月25日上午9:00举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听证会。凡愿参加听证会作为听证陈述人以及愿意参加旁听的单位和个人,可于23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到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法规二处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处报名。 据悉,本次听证会的地点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九楼,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听证陈述人报名时需提供对《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摘要。市政府法制办电话:63897982;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话:6375336763753401。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同时登载在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和重庆政府法制网(www.cqfzb.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