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人八年误当网上逃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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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6:39 重庆晚报 | ||||||||
“我没犯法,咋就成了逃犯?”昨日,43岁的重庆商人龚政(化名)正式委托律师向河北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提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因被错误羁押15天造成的损失957.45元。重庆富翁谈生意被抓 龚政是我市江北区一家商贸公司的老总。2003年11月18日晚,到北京出差的龚政与客户吃完晚饭回到宾馆,突然被当地警方抓获。对方告知,他是网上通缉的逃犯,连夜就被关
2003年11月21日,龚被石家庄市高新区警方带回石家庄,要他交代诈骗石家庄市奇梦真救生泳衣有限公司货物一事,并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 1996年4月,石家庄市奇梦真救生泳衣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等人来渝和龚政所在的海南海渝物资开发协作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签订了充气泳衣《联销协议》,约定先销售后结算货款。后来因泳衣质量、款式等原因,该产品大量滞销。龚政向王某提出退货,对方迟迟未派人前来结算。其间龚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庆分公司注销。而奇梦真泳衣公司早在1996年8月就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未构成犯罪却不撤案 龚的傅达庆律师认为,这应是一起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该以合同诈骗罪名义插手。 蹊跷的是,拘留即将到期时,高新区公安分局以管辖变化为由,将此案移交桥西公安分局提请检察院逮捕。桥西区检察院随后以本案有关合同均在重庆签订和履行,因此应由重庆市公安机关管辖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003年12月3日龚被释放。 此案移交重庆警方后,警方认为龚不构成犯罪。随后作出书面说明并将材料退回桥西分局作撤案处理,但对方未理睬。 2004年5月龚先生在郑州出差,又被河南警方以“网上逃犯”为由抓住,颇费了一番周折,龚才获得自由。后来据石家庄警方介绍,上网通缉的光盘资料每年9月才更换,由于“时间未到”,因此龚的大名仍在网上。 为洗清冤屈,龚政坚持要求撤案。高新区公安分局认为已将本案移交给桥西分局,该分局不再处理;桥西公安分局则称,当初不是该分局立的案,自己无权撤案。 无奈之下,龚的代理律师傅达庆致信公安部和石家庄市公安局局长。有关领导对投诉信作出批示处理。今年5月2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专门就此案发出文件,指令桥西公安分局撤销案件。至此,龚政的“犯罪帽子”才被摘掉。申请国家赔偿证清白 昨日,龚政正式向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提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因被错误羁押15天造成的损失957.45元,并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龚政称,作为遵纪守法的商人,平白被当成网上逃犯长达8年,还两次当着生意伙伴被抓,对自己名誉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尤其是在看守所被剃成光头、穿上囚服的那段岁月,带来的心理阴影至今无法消除。 记者 许泉 实习记者 李刚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