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禁开餐馆违者可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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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6:39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评比中,我市污染最为严重。对此,我市将对《重庆市尘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举行一项立法听证会,该《办法》会出台诸多防治尘污染的规定,比如居民楼开餐馆,最高可罚2万元。 环保部门监测显示,主城区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是以尘为主要因子的可吸入颗粒物,去年可吸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的频率近80%,而今年1-5月达到90%。专家预测到2010年,
即将听证的《办法》,旨在整顿尘污染(指在工程建设、建筑物拆除、土地整治、餐饮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扬尘、粉尘、烟尘等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据悉,《办法》对防治尘污染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居民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不得新建、扩建产生烟尘污染的餐饮经营项目,违者责令停止经营,并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的,处以每日200至2000元的罚款;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使用清洁能源,违者将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者,处以每日500元的罚款。 听证会在市政府法制办五楼举行,时间6月22日上午。 (记者 何昌钦 李伟 实习生 杨维慧)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