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涉嫌伪造(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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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32 潇湘晨报 | ||||||||||
6月14日,本报记者前往岳阳调查发现,该案原告代理律师刘光格不仅一再躲避原告,而且在转换两家律师事务所后转到广东东莞注册,脱离湖南律师协会管辖范围。更奇怪的是,刘光格从法院领走52万元的依据——特别授权委托书也涉嫌伪造。昨日,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特别授权委托书:第一个陷阱? 官司赢了,执行款到了法院账户,为什么律师先原告一步拿到这笔钱?记者从律师提款手续开始了调查。 记者查阅档案资料后发现,原告代理律师刘光格之所以能从法院取走执行款,是因为一份授权委托书。这份由5名农民原告签字的委托书注明:“岳阳县人民法院:你院受理的秦华陆、张五星、刘炳雄、潘加良、李建权诉湖南省(注:原文缺失“正虹”两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牲猪养殖、收购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我们特委托刘光格、秦正根为我们的执行程序代理人,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包括代为领取执行款、执行和解、申请执行)。” 在该委托书中,“刘光格、秦正根”以及代理权限都是手写,其余都是事先打印好的。原告之一李建权说:“为了拿走这笔钱,刘光格给我们设计了几个陷阱,这个委托书就是第一个。刘给我们签字的时候,上面只有打印的字,说是拿到长沙备用,以前我们签的都是一般代理。结果他自己往上面添了个代理人、扩大代理权限。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 刘从法院领钱的时间是2004年12月10日。记者发现,这份“特别授权”委托书是2004年1月6日签订的,而在2004年10月14日,原告还和刘光格签了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此前的2003年7月8日,原告授权委托书表明也是一般代理。2004年9月,5名原告在岳阳县法院执行局的笔录中也对法官明确说:“法院给付执行款时,我们要求法院通知我们5个申请执行人和代理人一起到场领取。”“前后都是一般代理,执行时我们也到法院强调必须我们来领钱。结果突然跑出个特别授权,这合理吗?”5名原告大为不解。 记者联系:代理律师匆忙挂机 刘光格的律师函是岳阳市人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昨日下午,该所主任潘传平说,刘光格接下该案时是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岳阳分所律师,一审时转到了人和律师事务所,二审执行时又转到了该所东莞分所。相应地,刘的律师资格注册地也转到了广东,不归湖南管辖。这不仅使得5名原告难以找到他,岳阳市律师协会也拿他没办法。 该协会秘书长陈学斌说,农民们也找过律协,他曾与市司法局局长一起将刘光格喊来与原告见面试图协调,“不料,他到了后不到一分钟就掉头走人了。现在东莞司法局方面也在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记者也试图电话联系刘光格,然而,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刘便匆忙挂机。 目前,此事已引起了岳阳市政法委相关领导的重视。昨日中午,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民警已前往岳阳县柏祥镇进行案前调查。 潘传平和陈学斌都表示,刘光格对他们坚称没有多拿一分钱。那么,刘光格为什么一直在躲避?他是确有其事还是另有苦衷?52万元从法院提出后又流向了哪里?记者将继续展开调查。(未完待续) 本报记者 黄志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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