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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商部门将出台市场监管紧急事项处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5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6月14日讯(记者杨春虹实习生刘丹)近年来不断突现市场的毒奶粉、毒大米……令群众心存后怕,而相关监管部门也缺少相应处理办法。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为及时处理市场上出现的各项紧急事项,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将专门出台《市场监管紧急事项处理办法》。

  在该《办法》中,紧急事项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为各相关工商部门负责人,责任
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汇报反馈。以下几种情形被列为市场监管紧急事项: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指示需从速处理的市场监管事项;有关部门请求从速处理的事项;消费者投诉的涉及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经市场监测发现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我省认为需要从速处理的其他市场监管事项。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紧急事项,将按五个步骤进行处理,即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相关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按指定的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型号、规格等指标,查清其进货总量、销售总量、库存总量等底数,并进行登记;查清不合格食品销售流向,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召回;对查获的不合格食品视其情况,采取下架、封存、扣留等措施;按我省工商部门此前出台的《不合格商品退出市场制度》的要求,对查封的不合格商品进行退出市场处理,并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公示。

  据介绍,对不作为或不及时处理紧急事项的,将直接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其他责任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杨春虹 刘丹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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