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有偿家教不能评特级教师我省第4批特级教师开始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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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5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14日讯(记者姚莉莉实习生胡丽莎)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第四批特级教师开始评选。与往年不同的是,在此次评选中,“不从事有偿家教”成为门槛之一。 据了解,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优秀教师而特设的一种称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在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评选专门多出一项“师德修养”条件,明确特级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不从事社会上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教学班等有偿家教,能主动义务为学习困难学生补课。 据省教育厅介绍,特级教师人选除由学校提名推荐外,还鼓励教师自荐。自荐人可于7月1日至5日期间,将自己的基本情况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作者:姚莉莉 胡丽莎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