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菜贩告交管标志“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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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8:02 南京晨报 | ||||||||
菜贩杜宝良在同一路口被电子眼拍下违章105次,却一次也没有被警方告知———前天,公众关注的“杜宝良事件”突然以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进入司法程序。杜宝良提出确定他违章的禁行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应属无效标志。前天上午,他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以下称西单队)对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退还万元罚款。
前天上午8点半,杜宝良和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来到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向法官递交诉状。杜宝良起诉西单队的三大理由是:禁行标志应为无效标志;交警执法程序违规,少送达81次违法记录的处罚决定书;西单队未及时告知杜宝良违章行为,有悖于执法原则和目的。 据发现“无效标志”的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讲,4日他在报纸上看到的红色交通禁行标志为:上方一辆机动车车头图案,下方有一道横杠。这个标志让他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头。王英上网查到现行的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国家标准(GB5768—1999),42种禁令标志中也没有列出图片上的标志。 除了认为标志不正规外,律师还提出,西单队执法程序违规,不及时告知杜宝良违章也有悖相关法律精神。京华时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