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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明确四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8:12 每日新报

  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征收房屋交易营业税的相关条款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日前有关部门正式公布了本市确定普通商品住房的 4项标准。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含 1.0)。

  单套建筑面积 144平方米以下(含 144平方米)。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市内不同级别土地房屋销售均价具体标准为———外环线以内分十级:一级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标准为每平方米7320元以下;二级7080元;三级 6960元;四级 6600元;五级 6000元;六级 5760元;七级 5640元;八级4800元;九级4080元;十级3840元。塘沽区、开发区住房比照七级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大港区和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的外环线以外地区住房比照九级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汉沽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住房比照十级土地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以上标准中不包括精装修费用。平均价格标准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按季动态调整。

  别墅类住房全部作为高档商品住房,不得列入普通商品住房。

  同时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住房为我市的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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