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活人上了墓碑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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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8:38 沈阳晚报 | ||||||||
“我丈夫还没有去世,墓园却把带着他名字的墓地和墓碑登上了广告。”6月14日,大东区的李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讲述了她家遭遇的一件憋气事。 投诉:“活人墓”实在太气人 李女士介绍,去年11月份,她的丈夫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今年5月,根据丈夫的要求,
不久前,李女士拿到了几张墓园的宣传广告,准备让丈夫看一看为他选择的墓地样式。当时,她就发现墓碑上有文字,但是她并未在意,但是她的丈夫看过广告之后,竟气得把宣传单扔到了地上。原来广告中的那块墓碑上,赫然刻着她丈夫的名字。“人还没死呢,怎么能把墓碑和墓地登上广告呢?为什么印刷前不与我们打个招呼呢?”李女士称,看过广告后,她丈夫的病情有了加重的迹象。 6月13日下午,她与陶然寝园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而寝园的态度也变得很强硬。记者在陶然寝园宣传单上看到,只有一块墓地的墓碑上有名字,上面的名字的确是李女士爱人的名字。 寝园:宣传单已收回 6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五爱市场附近的陶然寝园办事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张先生称,李女士是在5月4日交钱购买的墓地,当时的确告知人还没有去世,但是家属还是要求把墓碑刻好。由于李女士购买的是一块“新款”墓地,原来的广告宣传单上没有,寝园在印制新的宣传单时,便请印刷厂的工作人员到寝园进行了拍照,并且印刷成新的宣传单。 对于为何有李女士丈夫名字的墓碑出现,张先生称是印刷厂方面的一时疏忽造成的,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寝园已经把没有发出的宣传单全部收回了。对于赔偿问题,张先生称寝园已经答应给李女士一定的赔偿,但是李女士要求把购买墓地款全额退回,寝园认为这个要求比较过分,便没有答应。 律师:寝园已构成侵权 就李女士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司达尔律师事务所的王长明律师。王律师称,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寝园在刊登广告前并没有告知李女士,寝园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侵权。但寝园已经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补救,所以这种侵权造成危害并不大。由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精神赔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所以如果李女士起诉到法院,法庭一般也是会进行调解。所以,王律师建议李女士的赔偿要求应该与寝园通过协商进行解决。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韩陵江记者电话:81676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