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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整医疗服务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9:51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太原6月14日电(记者刘砺平)山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13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山西省医疗机构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

  山西省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是1997年出台的,1999年又进行了补充,共有2523项。山西省物价局副局长张存登说,由于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存在项目的分类、名称及内涵界定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导致一些医疗机构出现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
是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升级收费,以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混乱等问题,医疗服务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政府摸不清,群众问不清,医院说不清,有关部门查不清”的现象。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山西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有关方针政策,经过反复研究测算、调研论证,并于去年9月份实施了听证程序,最终形成了新的《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张存登说,本次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比现行实际价格水平平均下降2.94%,其中: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水平上升1.04%;医技诊疗类的大型设备费下降24.8%;检验费下降3.45%;临床诊疗类的治疗费上升5.89%;手术麻醉费上升0.99%。另外,山西省还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于近期大幅度降低26种化学药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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