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商品“欺诈”案近日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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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10 东方今报 | ||||||||
“明明是在国内生产,却标上进口批号,这些保健食品真坑人!”昨天下午,一提起买到“假”进口保健食品的事儿,河南消费者王进府就气愤不已。 王告诉记者,他已经到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安利河南分公司退款127.5元,并实施“1+1”赔偿;同时要求二被告公开召回其问题商品——纽崔莱牌“天然B族维生素片”。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已
敢于将安利送上被告席,河南郏县人王进府坦言:“我不信邪,我就要一个说法!” 5月28日,王进府在郑州市紫荆山路安利河南分公司展示柜台旁观看,发现一款保健食品纽崔莱牌“天然B族维生素片”。 “这个产品的批准文号是:卫进食健字(1997)第031号,我以为是进口保健食品,就掏127.5元买了一瓶,他们还给我开了发票。”王进府说。但一转身,王进府从安利销售人员赠送的一本杂志上看到,纽崔莱牌营养食品为该公司在国内生产的。 “我当时大吃一惊,后来上网查询得知:该保健食品以前是进口产品,但从1999年11月25日开始已经转为国内生产了,原来我花127.5元买来的安利产品竟然是假货。”诉求安利应公开召回问题产品 5月31日,感到上当受骗的王进府正式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诉求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安利河南分公司退款127.5元,并进行“1+1”赔偿,同时要求二被告公开召回其问题商品——纽崔莱牌“天然B族维生素片”。王进府认为,我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其格式为“卫食健字(****)第**号”。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已经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进口产品向境内转让或委托境内企业生产加工的,应按国产产品重新申请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审核,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给进口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新的批准文号。 “安利的做法,不仅违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而且对消费者构成了极大的误导,是一种严重欺诈行为,就应当双倍赔偿。”王进府说。回应安利:正在协调此事 据了解,管城区法院已经正式通知了安利公司来领传票。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采访了安利河南分公司对外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张庆丽。 张庆丽向公司领导请示后回复称:这类事情统一由安利(中国)公司(总部位于广州)的法务部处理,目前“正在协调此事”,现在不好发表意见,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安利会给大家一个解释。 当记者再三追问“安利纽崔莱牌保健食品是不是进口批号、国内生产”时,张庆丽表示,现在事情还不太明朗,她目前还无法正面答复。 下午5时许,记者拨通了安利(中国)公司总部的电话020—38911368,但接线员小姐拒绝将电话转入法务部,只同意将记者的采访意图予以转达。 截至昨天下午7时整,记者仍未接到安利公司总部的任何回复电话。说法 国内生产不能用进口批号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大厅马女士介绍说,根据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原来国外生产的保健食品,如果转为国内生产,必须重新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获得新的批准文号,否则就等于无证生产,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张建国处长也表示,从国外进口的保健食品,必须有相关进口批件,但如果改为国内生产,必须要有新的批准生产证明文件。 关于该案的进展,本报将跟踪报道。 作者:今报记者 张少春 通讯员 张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