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长舞弊罪犯逍遥法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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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17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的监督下,违法保外就医、逍遥法外长达12年的李志忠终于被依法收监。 1992年李志忠因犯抢劫罪被藤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同年藤县看守所所长王石生等人以看守所名义收取其4万元保证金后,对无病的李志忠以“患有乙型肝炎”为由,违法办理了保外就医。
1999年,王石生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次年3月,被法院以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