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届香港特首年薪增至4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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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22 金羊网-新快报 | ||||||||
从2007年7月起执行,涨薪幅度达四成 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4日说,特区政府经征询行政会议意见后,决定原则上接纳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的报告。 行政长官报酬及离职后安排独立委员会6月9日向特区政府提交了报告书。
报告书建议,目前的薪酬条款应继续适用于即将经补选产生的新的行政长官。而行政长官薪酬总值高于政务司司长薪金12.5%的新安排,则将在2007年7月第三任行政长官上任时实施。届时特首薪酬将调升至每年401万元,即每月334758元,幅度达4成,并较政务司司长的薪酬水平高12.5%。 报告书还建议,前任行政长官离任后3年内会受到离职后就业的规管。第一年,前任行政长官不能从事任何工作或参与商业活动。随后的2年,在展开任何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之前,必须事先征询一个咨询委员会的意见。但在这3年期间接受中央或特区政府的委任,或从事学术或慈善机构的工作则一概获得豁免。 报告书建议,前任行政长官将获得提供办公室、行政支援、汽车及司机的服务,协助其进行推广和礼节性的工作,同时也会提供保安服务。前任行政长官还可以享有礼遇安排和医疗及牙科福利。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