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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要向上级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0:31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6月15日电 (周丹波) 今后兰州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说明办理情况。兰州市反腐倡廉从点滴抓起,用“铁纪”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生日、过寿等比阔气、讲排场、大操大办,甚至收敛钱财。

  兰州市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涉及婚丧嫁娶等事宜
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提前打招呼,防止违规问题发生。市纪委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不准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帖、请柬和各种通知;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不准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送的礼品、礼金;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不准婚庆动用公车,租用车辆要严格控制,不能影响交通秩序;不准采取变相方式大操大办;不准参与或举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违反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没收收受的礼金,严肃处理。

  为保证这一规定落到实处,兰州市还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在所办事宜结束1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说明办理的时间、地点、形式、参加人员与办理者的关系、婚庆用车、收受钱物数量等情况。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的,一经举报和查实,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举报、现场稽查、明察暗访及舆论监督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责任编辑: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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