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先队章程有改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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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3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日前,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审议对《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作出改动。14日,记者采访了参加少代会的哈市继红小学大队辅导员刘英楠。刘英楠说,她从少代会上带回了章程的修正案。修改后的队章进一步突出了时代特色和儿童特色,体现了对少年儿童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尊重。 队章对少先队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此次修改后的章程将“我们队的性质”由“是少
队章修改了入队年龄。将队员入队年龄下限由7周岁改为6周岁。将队员入队前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改为队员入队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 队章增加了队歌和入队誓词的条款。目前少年儿童在入队仪式进行宣誓的誓词是从1958年沿用至今的,内容是:“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决心遵照中国共产党的教导,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劳动,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出一切力量!”这一誓词没有写入队章。本次大会对誓词内容作了部分调整并写入队章:“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队章还把“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修改为“我们队的奖励和批评”,淡化了训诫色彩,淡化了权力意识,增强了平等氛围。 据悉,新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在哈市部分小学已经印发。(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