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房产新政策阻击炒房效果初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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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1:33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近日随国务院稳定房价检查组赴河北、重庆、山东、北京等地检查时发现,税收政策作为目前中央调控房价的重要手段之一,一经出台,已给全国部分地区房地产业带来一定影响,税收房产新政策效果初显。 据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显示,国家调控房价政策相继出台以来,部分城市的房价不同程度出现增速减缓现象。北京市3、4、5月份期房交易价格环比涨幅分别为17、8、0.51
本轮调控房价,国家充分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房地产市场,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建设部等7部委日前下发的文件指出,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严金明认为,通过征收营业税,以税收为杠杆对房地产进行调节,遏止投机性需求,控制投资性需求,这对炒房人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有专家指出,与土地、信贷等其他政策相比,税收政策直接针对楼市中的投机者,在稳定房价方面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与此同时,专家认为,除投机投资性需求比例较大的个别地区房屋价格可能出现下降外,由于受需求的持续拉动,多数地区住房价格将不会出现大起大落。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黑龙江日报) | ||||||||